◪ 電子商務(Electronic Commerce)

電子商務 是一種, 採用先進信息技術的買賣方式。
電子商務 造就了, 一個虛擬的市場交換場所。
電子商務 是, “現代信息技術”和“商務”的集合。
電子商務 是一種理念, 而非簡單的採用電子設施完成商務活動。

電子商務總類

B2B(Business to Business)
主要是針對企業內部以及企業(B)與上下游協力廠商(B)之間的資訊整合,並在網際網路上進行的企業與企業間交易。藉由企業內部網(Intranet)建構資訊流通的基礎,及外部網路(Extranet)結合產業的上中下游廠商,達到供應鏈(SCM)的整合。因此透過B2B的商業模式,不僅可以簡化企業內部資訊流通的成本,更可使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交易流程更快速、更減少成本的耗損。

B2C(Business to Consumer)
就是企業透過網路銷售產品或服務給個人消費者。企業廠商直接將產品或服務推上網路,並提供充足資訊與便利的介面吸引消費者選購,這也是目前一般最常見的作業方式,例如網路購物、證券公司網路下單作業、一般網站的資料查詢作業等等,都是屬於企業直接接觸顧客的作業方式。目前可成以下四種經營的模式:

入口網站(Portal): ex. Yahoo!
虛擬社群(Virtual communities):虛擬社群的著眼點都在顧客的需求上,有三個特質-專注於買方消費者而非賣方、良好的信任關係、創新與風險承擔。
交易聚合(Transaction Aggregators):電子商務即是買賣。
廣告網路(Advertising Network)

C2B(Consumer to Business)
模式更具革命性,它將商品的主導權和先發權,由廠商身上交給了消費者。傳統的經濟學概念認為針對一個產品的需求越高,價格就會越高,但由消費者因議題或需要形成的社群,透過社群的集體議價或開發社群需求,只要越多消費者購買同一個商品,購買的效率就越高,價格就越低,這就是C2B的主要特徵。C2B的模式,強調用「匯聚需求(demand aggregator)」,取代傳統「匯聚供應商」的購物中心型態,被視為是一種接近完美的交易型式。

C2C(Consumer to Consumer)
是指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互動交易行為,這種交易方式是多變的。例如消費者可同在某一競標網站或拍賣網站中,共同在線上出價而由價高者得標。或由消費者自行在網路新聞論壇或BBS上張貼布告以出售二手貨品,甚至是新品,諸如此類因消費者間的互動而完成的交易,就是C2C的交易。

O2O(Online to Offline)
又稱離線商務模式,是指線上行銷及線上購買帶動線下(非網路上的)經營和線下消費。O2O通過促銷、打折、提供資訊、服務預訂等方式,把線下商店的訊息推播給網際網路使用者,從而將他們轉換為自己的線下客戶,這就特別適合必須到店消費的商品和服務,比如餐飲、健身、電影和演出、美容美髮、攝影及百貨商店等。

荃能公司特別設立以下之電子商務操作平台, 可提供給客戶商品上線運作